隐私权政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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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策声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各国适用法律,为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就其责任及政策提供资料。 虽然此政策特别列出有关本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例下应负的责任,本公司相信条例中保护个人资料的原则与世界各地有关法例是相同的。因此,在可行的情况下,本公司在世界各地会执行这些原则及此处所制定的程序。 当公司的运作受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私隐法例时,此政策将在可行并与该法例相符的情况下实施。 此政策内「个人资料」一词含有条例所解释的意义。


运作声明


所收集的个人资料类别
本公司或会要求您提供下列的个人资料,以便就旗下的服务(包括有关的网上服务)进行登记及管理。倘若没有此等资料,便不可能满足您的服务要求。此类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姓名;
b.联络详情,包括联络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


在某些情况下,您或需按要求提供若干资料,以改善我们的产品及服务,为您提供切合需要的资讯类别。在大部分情况下,您可选择不提供此类资料。然而,若有关的服务是按个人所需而设,或产品的供应是需要阁下提供所有要求的资料,不提供此等资料会令本公司不能提供所需的服务。此类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出生日期;
b.常住地;


本公司的网页伺服器亦会收集有关您接驳互联网期间的资料,以不记名方式作为伺服器使用量的综合统计之用,藉以加强服务,更能满足到访本公司网页人士的需要及期望。此类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浏览器类型及版别;
b.操作系统;及
c.互联网规程(IP)地址及/或网域名称。


个人资料的保存
本公司将会根据内部的保存政策,销毁所持有的个人资料。此政策指出:
a.个人资料会保存至达到与收集上述资料之原来目的,或直接有关之目的为止;除非上述个人资料可根据任何适用法规或合约规定须予以保存; b.根据上述准则及本公司的内部程序,个人资料在特定的储存期限后便会在公司的电子、人手及其他储存系统中被清洗。


个人资料的披露
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个人资料将予以保密,然而本公司可在有需要披露此等资料以达到收集此等资料之目的,或直接与其有关之目的时,向下述人士披露资料:
a.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b.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c.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网站相关政策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d.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e.其它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信息存储和交换
本公司收集的有关您个人的信息和资料将保存在本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的服务器上,这些信息和资料可能传送至您所在国家、地区或本公司收集信息和资料所在地的境外并在境外被访问、存储和展示。


个人资料的保安
载列个人资料的实际记录,在不使用时妥善存放在上锁的储存器内。
而电脑数据存放在设有限制进出地方的电脑系统及储存媒体内,取用资料亦受严格监管。
凡未经管理层正式授权的人士,不得取用记录及数据。有关权利只在「必须知道」的情况下授予,并根据个别人士在公司的职责及受训情况而定。
本公司的记录由指定的资料专责人员控制,他们负责确保资料的转移或取用是合法并符合条例规定。
本公司可能提出审计记录,以核实更改的数据,并确定数据的完整性。
本公司可能设有记录违反事项的程序,以便调查未经授权试图取用资料的行为。
在网上传送所收集的敏感资料时,本公司可能应用SSL等编码技术传送。


查询及改正个人资料
根据条例规定,个人可有权:
a.确定本公司是否持有关于其本人的个人资料,并(如有者)取得该等资料的副本;
b.要求本公司改正有关于其本人而不准确的个人资料以达至使用该资料之目的;以及
c.确定本公司有关其本人个人资料的政策及做法,总体上符合本政策及做法的规定。
个人可以预设的用户名称及个人密码登入行使其权利
本公司于信纳有关取用要求的真确性及有效性后,会尽力依从该要求,并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回覆。
个人可以预设的用户名称及个人密码登入行使改正的权利
本公司在信纳要求改正的真确性及有效性后,会尽力依从该要求,并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回覆。


直销函件
根据条例规定,本公司会依从个人的要求,不会将其个人资料作为直销推广之用。若您不想收取本公司的直销函件,请电邮
service@thermos.com.cn。 所有此等要求,应明确列出有关要求的个人资料详情,并请明确说明获授权提出上述要求的权力。 本公司可将所收集的个人资料作一般市场业务推广之用,但按上述方式收到另行指示者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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